经查,杨鑫伟在担任大理市下关镇财*所副所长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涉嫌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大理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报大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鑫伟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大理州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