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更新云南三个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分别是: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公告
医院年公开招聘编制内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以下为招聘公告全文: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医院校园公开招聘62人。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民办和独立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升本除外),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
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视为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校园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纪、*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州人大、州*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招聘。招聘工作的具体时间、医院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符合招聘条医院发布的招聘信息、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1)医院(医院):年3月1日—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在医院(医院)科教信息综合楼二楼2号会议室进行现场招聘报名,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信息请
(2)医院:年3月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在医院人力资源科进行现场招聘报名,3月6日9:00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具体信息请
(3)医院:年3月1日,上午8:00—12:00在医院门诊九楼多功能会议室进行现场招聘报名,下午14:00—18:00开始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具体信息请
(4)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医院):年3月1日—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在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医院)行*办公楼二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招聘报名,综合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信息请
(5)医院:年3月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在医院进行现场招聘报名,3月5日上午8:30开始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具体信息请
(6)医院:年3月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6:00在医院综合楼三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招聘报名,3月6日上午08:30开始在综合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综合考核、面试。(具体信息请
(7)招聘计划指标未完成的由各单位另行通知招聘时间及地点。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考试具体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1)综合考核
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其*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在校表现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经过综合考核,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实际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2.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分)×30%+面试成绩(分)×70%。综合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现场招聘于年6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审核并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后,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红河州卫生健康人才管理中心联系
—(余老师)
通讯
招聘邮箱:zwsjkrcglzx.
医院(医院)联系
—(郭老师)
通讯
招聘邮箱:qq.
医院联系
—(胡老师)
通讯
招聘邮箱:z2yrs.
医院联系
—(张老师)
通讯
招聘邮箱:z3yrs.
医院联系
-(田老师)1805427
通讯
招聘邮箱:qq.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医院)联系
-(程老师)
通讯
招聘邮箱:qq.
医院联系
-(张老师)
通讯
招聘邮箱:3152086qq.
附件1: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2月19日岗位表为图片格式,点击图片加载大图放大查看
长按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实施方案》,结合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提前招聘在职在编播音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播音员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时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招聘专业及岗位详见附件一:《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岗位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具备新闻采编能力,普通话达国家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四)男性身高不低于cm,女性身高不低于cm。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纪、*务(*纪)处分、行*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采取初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分)。其中,通过初试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玉溪人才网、易门新闻网等网站和各媒体平台发布《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公告》。
(二)报名
1.网络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3月10日18:00截止,应聘人员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易门县融媒体中心邮箱:ymxrmtzx
.。各类材料文件名命名为:姓名+材料名,如“李某某-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年提前招聘播音员报名表”。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年3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易门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易门县龙泉街道樱花路6号)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年提前招聘播音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签字,粘贴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普通话等级证书;
(4)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5)就读学校证明(需注明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和*治思想表现,加盖学校公章);
(6)《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7)《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
(8)大学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其它考级合格证书;
(9)实习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10)个人简历。
(三)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人员于年3月11日14:30—17:30,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易门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人员当场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初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初试(分值分)。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础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
(1)初试时间:年3月12日8:30。
(2)初试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按照应聘者报考岗位,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若出现最后1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电话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
签到时间:年3月13日8:00。
签到地点:易门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
(2)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完成2条不超过3分钟的自备新闻稿件播音和2条现场提供的电视新闻稿件播音;完成6—8分钟的主题模拟主持,主题现场抽取。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需按照电视节目主持人和播音员的要求自行化妆和自备试镜服装。
3.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综合成绩并列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采取加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凡接到通知后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从综合成绩7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违约。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者,解除就业协议,不再递补。
(八)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违约。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解除就业协议,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资格条件再复查,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若有玉人社发〔〕54号文件规定10种情形之一的考察视为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者视为违约。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者,解除就业协议,不再递补。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愿放弃公示者视为违约,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视为违约。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工作问题。
六、招聘纪律
(一)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凡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时,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接不到通知或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除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外,签订就业协议后到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之前违约的,须交违约金伍万元方可解除就业协议。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或报名参加其他单位招聘。服务期限不满五年辞职的,须按每不足一年缴纳伍万元违约金,才给予办理解除聘用手续。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现场报名、初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招聘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八、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门县融媒体中心:—
(二)监督电话
易门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由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易门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年提前招聘播音员岗位表
2.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年提前招聘播音员报名表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易门县融媒体中心
年2月20日
长按
为进一步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和提高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41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名额
(一)热爱医学事业,有较好的医学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优质的服务态度。
(三)医院和科室管理,勤奋好学,有团队协作精神,有主人翁责任意识。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注:如果医学影像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中医临床、中医学无人报考而空岗的情况下将空岗名额调剂到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招聘;如果临床医学无人报考而空岗的情况下,该岗位留空,不调剂。
三、招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时间:年3月1日—3月30日,具体时间根据双选会实际情况而定。
(二)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双选会会场,省内外规培基地及院校毕业生可提前联系,届时在招聘现场参加测试(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影响本方案将采取网络招聘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规培合格证(年规培毕业生无规培合格证的需提供规培基地相关证明)、执业医师证(或考试分数合格证明)、学位证、毕业证。由医院进行资格初审,华坪县卫健局、县人社局进行复审,最终资格确认以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为主。
2、通过现场综合测试的人员,体检前一周必须到华坪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3、通过现场综合测试的考生,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在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现场综合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一对一或多对一方式进行面谈,总分为分,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组,对应考人员进行现场综合测试,现场综合测试在华坪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督下,由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在招聘点设现场综合测试点。测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二)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现场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现场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规培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
对现场综合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
现场综合测试、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44号和丽市人〔〕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后在6年内不得办理调离手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岗位能力考试考核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试行办法》(云人〔〕26号)要求,新聘用人员到县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三)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41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
医院人力资源办:-
监督
华坪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
来源:红河人才网、玉溪人才网、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云南公务员考试
航帆2月24日开封闭集训班
(小班教学,封闭集训一个月)
航帆培训学校源于年,是云南省本土专注于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研究与培训的老牌机构,过去十五年来,航帆已经获得超过10万名学员的信任、选择和推荐。为帮助广大考生朋友顺利备考,航帆在总结连续13年成功举办超过期培训班经验的基础上,继续举办更加优质的培训!长按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