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常识 » 大理一男子冒充顾客退货16笔,骗取26万
TUhjnbcbe - 2021/3/11 12:13:00
加油大理商务合作

11月20日

中国检察网公开了一份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

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

多次冒充顾客退货的

起诉书(公开版)

大检刑检刑诉〔〕号

被告人赵伟松,男性,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2901********,白族,中专文化,农民,出生地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户籍所在地大理市**镇**路**号**号,住大理市**镇**庙。因本案,年12月25日被大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年1月31日被大理市公安局逮捕。

本案由大理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赵伟松涉嫌诈骗罪,于年3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在审查中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次。

?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赵伟松分别在杨某某开办的大理市喜洲镇品翠苑工艺品店(又名后江珠宝玉石城)、大理市喜洲镇班尚工艺品店(又名蝴蝶馆),寸某某开办的大理市琅環阁工艺品店任翡翠饰品销售员,并负责协助顾客向上述店铺办理退货手续。

年10月7日至12月12日间,被告人赵伟松利用其协助顾客向上述店铺办理退货手续形成的便利条件,从网上和实体店铺低价购买相似的翡翠饰品,并向翡翠饰品检验机构补办检验证书后,以假充真,通过冒充顾客向上述店铺退货的方式,骗取了上述三家店铺的退货款16笔,金额共计26.万元,并将大部分款项用于网络*博活动。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报案材料、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户籍证明、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入职简历表、营业执照、退货通知单、退货清单、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银行转账回单、情况说明、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赵伟松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伟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多次冒充顾客退货,并采用以假充真的手段,诈骗他人26.万元的退货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伟松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赵伟松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对其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大理信息

特别推荐

1、大理新楼盘都有哪些?大理新房、二手房10月均价是多少?可以看看这里2、大理市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了吗?请看回复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理一男子冒充顾客退货16笔,骗取2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