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云南大理州委副书记袁丽娟在州委副秘书长左剑文等人陪同下,深入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调研指导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并就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入大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要求。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邓明,支队*委史晓红等领导陪同参加调研。
袁丽娟副书记一行先后到支队车管所办证大厅、服务窗口、自助设备使用功能区以及支队指挥中心进行查看,听取工作情况介绍,详细了解群众接待、车驾管业务办理和接处警等工作情况,充分肯定支队的工作,对广大民警和警辅人员的辛勤努力付出表示慰问和感谢。
在调研座谈会上,袁丽娟副书记听取了邓明副局长关于大理市城市交通解堵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分析了当前大理市城市交通管理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对全州公安交管部门管理体制、城市交通科技管理、“车让人?礼让斑马线”行动,以及支队本级挂钩开展创建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调研。
袁副书记指出,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管理水平、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综合评价,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也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年以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大理市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在机动车保有量大、路网结构不合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的情况下,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挖掘潜力,协同共治,以“疏堵保通”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效。
袁副书记强调,年是大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当前创建工作进入了攻坚克难的阶段。大理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面对着城市经济持续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张、机动化步伐明显加快的严峻形势,支队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找准原因症结,补齐短板弱项,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大理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以赴做好创城工作。
袁副书记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大理是全省重要的旅游城市之一,城市交通秩序是游客认识大理、感知大理的第一个印象,城市交通管理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和谐大理建设和群众生活出行等方方面面。支队要站在讲*治、顾大局、保发展、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城市交通管理的新形势、新变化,从业务指导、教育管理等方面入手,引导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积极投入创城工作。同时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城市交通管理先进经验,立足职责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为创建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要及时研究问题。在公安交管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有胆识解决问题,紧盯当前城市交通管理中存在的影响和制约发展的机制体制问题,要及时分析、深入调研、积极汇报,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要归类整理,按照急事急办的原则,逐级汇报请示,积极争取解决。三是要多向协同协商。城市交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人车路、交通规划、交通建设和城市管理等多元要素组成,而治理交通乱象,也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交通参与者持之以恒的共同努力。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当地*委、*府的主导下,打破僵化的思想成见,以及城市交通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壁垒,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紧紧围绕城市交通畅通目标,统筹城市交通各项工作,实现城市交通规划、投入、建设、管理“一体化”运作,保障城市交通管理和治乱、治堵效能的最大化。四是要创新管理方法。交警支队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业务指导职能,领导、引导、主导好全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全州公安交管部门在思想认识上到位、在行动落实上到位、在标准执行上到位,加快推进城市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五是要树立良好形象。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规范执法办案,促进民警良好执法习惯的养成,杜绝“凭经验、凭心情、任性执法”等不良行为,坚决遏制“利益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发生,进一步提高全州交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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