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饼钱”让传统文化尴尬
清明成为法定节日,理由之一,就是有利于弘扬传统文化。今年清明刚过,浙江苍南传出的两条“墓饼”新闻,就让风俗尴了一尬,足见并不是什么传统文化都是可以弘扬的。据说,苍南人清明祭祖扫墓,有个千年民俗——分“墓饼”。哪家扫墓,就有人在旁等候,讨要几块“墓饼”。这“墓饼”最初还就是面食饼,后来改成了糕点、果冻、罐头,再后来就简化成了钱。这种风俗不独苍南有,整个闽北、浙南,可能都有。只不过叫法不一样,譬如我居住的台州温岭,上坟的叫“领坟头”,讨钱的叫“赶坟头”。叫法不一样,做法却完全一样。清明这一天,成群的村民什么都不干了,簇拥上山,有的老妇还带着手工活,候在路边。看谁奠扫祖墓来了,就拦路伸手,讨要所谓的“墓饼钱”,一两元,三五元,若是不给,纠缠不休。“墓饼”的支出历年都是扫墓最大的支出,每个墓头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去年我在当地的论坛上就见过一个图文并茂的帖子,把这种风俗叫作“给全温岭人丢脸的风俗”。这回丢脸的是苍南人。先是苍南新闻上说,有个上坟的*某,因遭遇众人哄抢“墓饼”,项链被人扯断,后经民警调解,给了300元钱,才要回了项链。再是报载,说苍南有个出手大方的老板,带了8万元分发“墓饼”钱,先是每人30元,后是每人20元,结果惹来4000人排队领“墓饼钱”,不仅有当地的,还有从隔壁乡赶过来的。很多人还拿着手机,抢着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朋友(4月5日《今日早报》)。若要申报,这估计能创个吉尼斯的纪录了。可这能算是什么纪录呢?要论行善,跟出资几十亿美元普济天下的比尔·盖茨相比,恐怕连个脚趾甲也算不上;要论公益,跟人家几百人、几千人的捡拾垃圾相比,恐怕只能比出一点贪婪和滑稽。要说它是民俗,恐怕只能算是丢脸的民俗;要说它是文化,也只能算是蒙羞的文化;要说它是传统,更无可争议的只能让人的脸皮再厚一点,让人的尊严再丢一点。其实,真要从扫墓祭祖的缘由说起,这“慎终追远”该是很严肃的事。但它一旦风俗化,就被改造得面目全非。最初这分发“墓饼”,也许除了联络感情、增进乡情、注重人情,还有恤贫济困的意思,毕竟是青*不接的时候。但当4000人打着手机,从四面八方赶来,排队领20元“墓饼”钱的时候,不知还能不能从中找到一丝传统文化积极的东西?尤其是从民俗学的角度看,不知是不是还觉得坦然、泰然,乃至于欣然呢?此外,要焚烧祭品,祭品中开始有了胸罩、内裤;要燃放鞭炮,弄得乡镇干部的清明节都成了“防火节”,但仍然免不了山火四起。接下去新增的法定节日是端午节,是不是也要倡导喝显然有害于健康的雄*酒呢?继承传统文化,要讲与时俱进。优劣不论,照单全收,其荒唐程度,并不亚于当年盲目的“移风易俗”。风俗存续的是否合理,全然取决于它跟新生活的是否接轨。尤其是在“显著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的时候,通过舆论,给予正确的引导,则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