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大理市特殊教育学校年秋季招生简章 [复制链接]

1#

大理市特殊教育学校年秋季招生简章

大理市特殊教育学校是大理市教育体育局直属的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以智力落后、自闭症、脑瘫、唐氏综合症、多重残疾等适龄少年儿童为招生对象。学校根据特殊孩子的需求,以个别化教育计划为核心,为孩子提供国家课程和康复训练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的合力,实现学生独立生活、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最大可能性。现将年秋季学期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根据大理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安置意见及家长自愿,招:1.一年级学生6-8人2.七年级学生6-8人3、个别插班、转学生二、招生对象大理市户口或非大理市户口但已办理本市居住证达半年以上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年满6-14周岁(计算至年8月31日)。三、招生基本条件1.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能独立正常行走,独立吃饭和自行大小便。2.精神无明显异常,无攻击行为或自虐行为。3.学校不接收患有严重心脏病、癫痫病、严重多动症、精神分裂症、传染病、或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认为不适宜到学校学习的极重度残疾学生(如家长隐瞒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与学校无关,由家长承担)。4.学校实行半寄宿制管理,家长或监护人每天上午8:10--8:40送学生到校,下午4:00到校接学生回家。四、学制及待遇学制九年,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相关*策。五、报名须知1.由家长或监护人带入学对象到学校现场报名,并填写申请表,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本、残疾证书、医院诊断病史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如有建档立卡、低保证、低收入证,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登记。(3)入学对象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4)非大理市户口的入学对象还需提交父母一方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属收养子女还需提交民*部门颁发的收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于民*福利机构供养的孤儿(弃婴)和社会散居孤儿,提供民*部门颁发的孤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新生入学二周为观察期,发现有不适合本校就读的,将转换安置方式(转介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六、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1.报名时间:年7月2日起至年7月15日止(周末休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监护人陪同下,到我校进行入学申请,同时由大理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市特校内)进行评估。2.学校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